发布时间:05-06 阅读次数:12379
关于上报重点学科201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重点学科、各研究所
为加强重点学科、研究所的目标管理,推动学科建设,创建研究型医院,根据院领导的要求,请科学科上报2014年的学科/研究所建设主要工作及责任人(按附件1格式)各研究方向工作计划及责任人清单(附件2),请各学科负责人在科内组织讨论,落实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截止时间:2014年4月29日前,具体要求如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新入选学科按照学科建设计划书的年度要求,落实每一项目的具体责任人。十一五重点学科上报2014年学科建设计划及每个项目的责任人。
心血管病研究所、脾胃病研究所、临床药理研究所、基础医学研究所、老年医学研究所上报本所2014年工作计划及项目责任人。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