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2024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教育 2024-05-09

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要求、《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特制定此工作细则。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思想品德(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二、考核组织管理

成立我院考核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我院2024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考核及录取工作,制定我院考核工作细则;

2、负责聘请考核专家,由不少于5名相同或相近学科专家(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

三、报考条件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博士报名提交材料清单》《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自我评价表》《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简表》(网上报名生成自行打印),以及专家推荐书2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并密封、签名);

2、个人陈述及科研计划书(请结合拟报考导师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3个月内1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登记表照片粘贴处);

4、应届生提供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院校盖章原件)和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办理);

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含摘要)或开题报告、论文简介、研究进展;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报考专业学位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应届生提交培养单位培养证明)。

五、申请材料寄送的时间和地址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科学院2024年申请审核复试”,于5月10日上午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至小程序内,由我院资格及素质审查小组进行下载审核。所有材料的原件需于入学时交验,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6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予录取。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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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材料审核

医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核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向,确定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报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在钉钉群内公布。

七、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业务课1、业务课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及技能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操作技能)、综合素质面试;考核采取线下考核,具体详见钉钉群内通知;

2、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其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

3、考核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总成绩的10%,综合面试(包含临床、技能、专业基础、面试)占总成绩的60%。

八、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复试考生于5月10日12:00之前实名申请加入我院考生钉钉群:西苑医院2024博士复试群,群号为66415015696,后续将进行入群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未按时入群者视为放弃参加复试。

日期 备注 内容 地址
5-13,周一上午8:30全体考生资格审核杏苑楼一层远程会诊中心
5-14,周二上午8:30专业学位考生临床技能考核两项1、心肺复苏;2、胸腔穿刺或者腹腔穿刺(抽签选1项考核)久凌大厦5层
5-14,周二下午12:30全体考生笔试杏苑楼地下二层215教室
5-15,周三上午8:30全体考生面试杏苑楼二层学术报告厅、三层第一会议室

九、拟录取及公示

1、据量化考核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外语应用能力排名),由考核专家小组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合格名单,报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3、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参加复试资格;

8、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虚假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9、“申请-考核”制报考的考生不予调剂录取;

10、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招生简章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及其他前置报考规定的证书者,发表文章经再次核查未达到招生简章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监督保障机制

西苑医院招生纪检监察组对考核过程进行全过程巡视督导。西苑医院研究生招生考生监督电话为:010-62835022(纪检办公室),纪检监督邮箱:xyyyjjjcc@163.com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