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副院长: 李浩
科研处处长: 付建
科研处副处长: 高蕊主任医师 电话:62835676
科研处科员: 刘光宇 郎娜 电话:62835676/62835035
科研处职责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自然科学研究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 计划项目管理、基金管理;科技成果管理、专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技信息管理;科技开发、科技推广与成果转化;科研基地建设与实验室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各类学术学会管理;负责院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
职责范围:
一、各级政府科研重点计划项目; 重点院企合作项目; 国际合作科技项目的管理。
1、列入国家和各级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各类科技研究计划项目(课题):(1)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国家重点基础性研究规划等;(2)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科技计划;(3)各省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厅等科研计划;
2、除基金以外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包括国家和民间两类项目。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是指向国家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申报的各种科研项目;民间国际合作项目是指直接与国外有关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进行联系落实的科研项目。
3、国内合作研究项目,主要包括国内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社会团体等与我院合作共同参与研究开发的各类纵向计划科研项目。
4、医院自主安排的部分研究经费和课题,主要包括院内科研项目启动费、预研费和国家计划项目配套费等。
5、各类纵向计划项目的组织、争取、落实、实施管理、验收总结等工作。负责纵向科技计划交流、接待、及协调公关活动。
二、各类基金(国家、省、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各行业和私人捐助)的和各类基金项目的管理 (组织申报、进展、结题审查、经费管理、组织协调)。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包括重大基金、重点基金、面上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各类专项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等)
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
3、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等。
4、相关科技档案的建档、归档。
三、国家、部、局级实验室和重点学科的申报与管理。
四、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专利管理(不含专利代理); 各级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与管理;技术转让;科技开发,产学研合作等。
1、负责医院科技成果鉴定资料的审查、上报、鉴定会的组织筹备,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等工作;
2、组织推荐国家级、省部级和有关学会的科技奖励申报工作;
3、负责制定医院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等管理办法;
4、负责医院的鉴定成果、专利、获奖科技成果的统计;
5、负责医院申请专利进行登记、审核,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6、负责鉴定成果、专利文件等立卷建档,严格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成果的保密工作;
7、认真做好重大科技成果的宣传报导工作,组织各类成果展览、洽谈会及科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五、负责医院横向课题(与企业、其他科研院所等)的管理,包括科技开发与科技成果的转让;横向技术合同、项目及经费的管理。负责全院与各省市、地区、厂矿、企事业单位横向科技合作和以西苑医院科学技术成果为"标的"的各类技术转让、开发、服务等工作。审核、签订与管理山东大学的横向技术合同;代表西苑医院组织、参加科技成果发布会、洽谈会;组织横向科技合作项目的联合攻关;负责医院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政府部门、企业的科技发展战略与科研成果转化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等。
六、负责医院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管理。
七、根据工作发展与改革的需要,提出对本单位工作的具体建议和设想,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八、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我院的科技现状和发展趋势。
九、负责相关的科研管理办法、文件的起草和实施。
十、负责各类学会管理、学术交流、科技年报、简报、科技信息收集、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等。
十一、 其他日常工作。